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课题研究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促进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题研究工作是教育工作者应具备素质之一,课题组成员的研究要以提高自身和其他参与者的素质和科研水平为目的,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第三条 本课题是中央电化教育馆“十一五”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2006--2010)的重点课题,由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和广东省电教馆负责管理。
第四条 本课题领导小组负责对课题进行策划、提出计划和支持,对课题进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有权对所有课题组成员的任免,以确保课题研究顺利按既定目标、按照计划开展;课题顾问组对课题进行引领、指导、答疑。
第二章 课题组参与人员管理
第五条 只要有志于通过自身和集体的努力改变自己的生存状态,相信自己能够坚持,有一定的意志力和行动力的老师或其它教育工作者,都可以申请加入本课题
第六条 加入本课题的办法
首先要在成长博客二区blog.cersp.com建立自己的博客,通过访问本课题的主题网页http://jscz.cersp.net,并留言,即可能加入本课题。
第七条 加入本课题的老师要遵照本课题行动规则,积极参与课题行动,对经常不参加课题研究的人员,经提醒后没有做出努力者,有可能从课题团队中被赶出。对积极参与课题行动的老师将予表彰,并最终形成课题的核心团队,上报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三章 课题领导小组管理职责
第八条 课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1、对课题行动给予各种保障,提供和管理课题组的研究经费;
2、组织编制课题研究工作的中长期规划;
3、制定课题研究工作有关规章制度;
4、对课题研究人员进行相应的奖惩。
第四章 课题小组成员的管理
第九条 总课题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课题小组,小组成员在小组负责人的指导和带领下直接对课题具体内容进行研究,并且直接对小组负责人负责。
第十条 课题小组负责人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课题领导小组核准。
第五章 课题研究管理
第十一条 课题小组负责人和小组成员至少应每个月向课题领导小组作一次有关课题研究方面的总结,如实汇报项目进展详细情况。
第六章 课题研究成果管理
第十二条 课题研究成果的范围
1、公开出版发行的各种专著、编著、译著;
2、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教参,习题集等;
3、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研究性文章、评论、综述、题解、史料、传记等;
4、为教学、课题研究录制的公开发行的教学音像制品;
5、国内省( 部 )级以上学术会议上获奖的论文;
6、通过市级以上鉴定或获奖的课题研究成果;
7、在省级以上报纸发表的学术研究类文章;
8、通过课题顾问审定的研究报告等。
第十三条 课题组成员可以把个人研究成果形成文字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并且对研究成果有所有版权,可以对研究成果做任何处理。
第十四条 关于被撤销、任免和自动退出的课题小组成员的成果处理
1、被撤销、任免和自动退出的课题小组成员的成果,课题组在明确成果人(作者)的前提下,有权做任何处理。
2、被撤销、任免的课题小组成员的成果处理办法:如果课题最后的研究报告中包含了这些老师的研究成果,这些老师也将会作为其中作者单列出来;否则,将不会提及这些老师。
3、自动退出的课题小组成员的成果处理办法:在课题最后研究报告中提及其所做工作,但是只作鸣谢性质,而不列做作者。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仅适用于《利用互联网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课题管理,不作其他任何用途。